2013“感受丽水”摄影大赛作品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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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 中国摄影报 网编:琳琳 | 时间: 2013-10-17 | 浏览: 1754

2013“感受丽水”摄影大赛作品征集启事

来源:丽水摄影节 

 

2013“感受丽水”摄影大赛作品征集启事


一、主办单位

中国•丽水国际摄影文化节组委会

 

二、大赛主题

以摄影艺术手法和独特角度,反映2013中国丽水国际摄影文化节期间的各项重大活动,以及丽水全市范围的社会生活、民生百态、城市风光、社会景观。


三、参赛规则

(1)拍摄形式、风格不限。参赛作品彩色、黑白不限,组照、单幅不限,组照每组不超过8幅。作品一律制作为10寸照片,勿装裱。组照请统一粘连。作品背后需填写作者真实姓名、标题、地址、联系电话等。

(2)参展作品不得改变原始影像,照片仅可做适当影调处理和适度色彩调整,拒绝使用后期合成处理、通过添加或删减原始像素改变作品原貌、使用滤镜工具大幅度改变影像原貌、大幅度改变色彩效果等技术手段。

(3)提交纸质作品的同时需以光盘、U盘拷贝等形式提交一份电子文档,电子文档要对每张照片进行命名,文件命名统一格式为“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联系电话”。

(4)参赛作品必须是在2013年1月6日至11月9日之间在丽水全市范围拍摄。

(5)收稿时间:截止2013年11月9日下午16:00前 ,送稿地点:2013中国丽水国际摄影文化节希尔顿丽水国际大酒店会务组(地址:解放街89号,原丽水国际大酒店)。

(6)奖项设置

1、金奖1名,奖人民币10000元;

2、银奖3名,各奖人民币3000元;

3、铜奖6名,各奖人民币1000元;

4、鼓励奖200名,各奖价值100元手机充值卡一张。

所有获奖者,除奖金、奖品外,颁发获奖证书。各项奖金的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缴纳。领奖时需凭身份证领取。

 

四、其它

(1)本次比赛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均有权使用(包括用于展览、出版、媒体报道等),不再另付稿酬。

(2)所有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获奖作品如有违法、违规情况被举报,经核实无误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获奖资并追回获奖证书及奖金。

(3)主办单位视所有参赛者均为遵守参赛规则。所有作品征集不收报名费,作品不退稿。比赛结果将于2013中国丽水国际摄影文化节总结会上公布并举行颁奖典礼,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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