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第21届摄影艺术展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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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 网编:徐双双 | 时间: 2015-2-10 | 浏览: 1496

吉林省第21届摄影艺术展征稿启事

 

    经吉林省委宣传部、吉林省文联批准,吉林省摄影家协会定于2015年6月举办吉林省第21届摄影艺术展。展览旨在体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倡导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出更多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作品。本届展览从即日起开始征稿,诚邀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

一、征稿规则

1.全省摄影工作者、职业摄影师与业余爱好者均可投送作品。

2.展览接受单幅作品和组照作品。主题、题材不限,投稿数量不限。组照作品为每组6-10幅。作品创作时间应为2013年1月1日以后(组照中有一幅照片在此时间段内拍摄即可)。彩色、黑白(含单色)均可,数码、胶片不限,相机、手机不限。每幅(组)作品均须填写完整的《吉林省第21届摄影艺术展参展表》,贴于照片背面(组照贴于首幅照片背面)。作品画面中及作品正面不得出现作者姓名。组照须按作品排列顺序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带粘连,并同时在背面标明作品顺序。横、竖幅作品同组时,统一按横版排列。

3.征稿只接受纸质照片。规格尺寸(适用于单幅、组照,包含白边):长方形作品为长边10英寸(25.4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32厘米×20.32厘米);宽幅等非常规比例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

4.展览不接受已在历届全国影展、省影展及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国际性影展中入选或获奖的作品。

5. 同一幅(组)投稿作品不得出现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类别当中,组照内的单幅照片或与该单幅照片高度近似的其他照片不得纳入另一组照。

6.对于组照内的单幅照片,展览评委会有权将其作为单幅投稿作品进行评选。对于类别投送不当的作品,评委会有权将其归入相应类别进行评选。

7.纪录类作品除对影调和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合理剪裁外,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的改动,不得对原始画面中的元素进行增添或删抹。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为黑白(含单色)。纪录类作品除参展表信息外,还应附有简要文字说明,对事件要点予以解说,说明须写在与参展表同一规格的纸张上,与参展表一同贴于照片背面。

8. 艺术类征稿不接受纯粹用电脑软件制作合成或使用未授权图库素材的作品。如使用他人素材,须注明。

9.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唯一作者(暗房加工类和数字特技类除外),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方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在内的合法权益。如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应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主办单位如因此受到损害,有权追究投稿者的法律责任。

10. 作品入选后,展览组委会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影像鉴定及展览和画册制作。入选作者有义务向主办方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须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供入选作品原始数据文件或底片(原始数据文件指直接从相机或数码后背中导出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元数据的文件),不能按要求提供合格原始数据文件或底片的入选作品,取消其入选资格。

11. 展览不收参展费,不退稿。

12.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丢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3, 为方便投稿,各地影友可将参展作品送到所在的各市州摄影家协会,由其统一送达省影协。

14 截稿时间:2015年5月15日(以收到纸质照片邮件为准)。收稿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6255号1410室


 

吉林省摄影家协会,收件人:杨春霞,邮编:130021,联系电话:0431-85603318。


 

二、奖项设置
本届吉林省摄影艺术展览拟入选作品约200件左右。

1.纪录类:约68件
金质收藏作品3件,银质收藏作品6件,铜质收藏作品9件,优秀作品约50件

2.艺术类:约68件
金质收藏作品3件,银质收藏作品6件,铜质收藏作品9件,优秀作品约50件

3.地方类:约64件
金质收藏作品2件,银质收藏作品4件,铜质收藏作品8件,优秀作品约50件

4.评委推荐佳作:每位评委可推荐1件作品

三、类别释义

1.纪录类:纪录摄影是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人类社会生活、自然生态环境及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摄影作品。涵盖新闻摄影、专题报道摄影、社会纪实摄影、自然纪实摄影等。纪录类摄影作品除构图剪切外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视觉效果的调整须为适度,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100字以内,包括时间、地点、事件等要点)。

2.艺术类:艺术摄影是指为表达审美意趣、倾诉主观情感而创作的摄影作品。题材可涵盖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人物、静物、动植物等,也包括创意影像、观念影像、实验性影像等。对创作技法不作限制。如有需要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可有拍摄时间、地点等不超过100字的简要说明。

3.地方类:为鼓励基层摄影创作,展现我省基层摄影事业蓬勃发展所取得的成果,并推动我省摄影创作基地建设。吉林省摄影家协会决定“吉林省第二十一届摄影展”增设地方类主题。本届地方类主题为“吉林农信杯”最美辉南摄影展,展览相关经费由辉南县摄影家协会筹措。(详情见最美辉南摄影展征稿启示)

4.评委推荐佳作:为倡导丰富多样的创作风格,每位评委可根据自己的审美评判,从金、银、铜质收藏作品以外的入选作品中推荐1件自己认同的作品作为评委推荐佳作。

四、其他说明

1. 主办方有权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对各类入选作品数量设置进行适当调整。

2.主办方有权在与本次展览的相关事宜中,以复制、出版、发行、展览、放映、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另付报酬。

3.所有入选作品和作者信息将在关东摄影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监督、批评与举报。最终结果将在关东摄影网上公布。

4. 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5.吉林省摄影家协会作为主办方拥有对本征稿启事的最终解释权。

吉林省第二十一届摄影艺术展地方类暨第二届最美辉南“吉林农信杯”摄影大赛活动方案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吉林省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辉南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辉南县摄影家协会

辉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媒体支持:关东摄影网 辉南广播电视台

辉南县政府网 中国辉南网


二、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分为作品征集、作品评选和作品展览三个阶段。

1、2015年2月5日——5月15日    作品征集期

2、2015年5月下旬作品评选期

3、2015年6月                  作品展览期                


三、作品内容:此次征集的摄影作品分为纪录类和艺术类。

    纪录类摄影作品以《最美辉南》为主题,要求作品直观、生动地反映辉南各项事业的发展壮大,以及对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的强大支撑作用,体现中国梦的实现过程;

艺术类摄影作品以反映辉南的美丽风光、展示辉南山川大地的美丽景象以及人文为主,呈现中国梦内涵。


四、参赛要求:

1.提倡新作和有新意的作品。纪录类作品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摄影作品。彩色、黑白及单幅、组照均可(每组限4-8张)。

3.参赛作品必须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单位、联系电话、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以及简短文字说明。

4.参赛作者须保证其参赛作品有完整的著作权,保证其参赛作品不侵犯第三者的肖像权、名誉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承担。

5.对于入选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6.本赛事解释权属于承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赛事之所有规定。作品评选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


五、奖项设置:

纪录类:

金质收藏1幅(组),每幅(组)稿酬10000元,颁发一级收藏证书;

银质收藏2幅(组),每幅(组)稿酬3000元,颁发二级收藏证书;

铜质收藏4幅(组),每幅(组)稿酬500元,颁发三级收藏证书;其中1幅(组)为“吉林农信杯”摄影大赛专题奖。

优秀作品25幅(组),每幅(组)稿酬200元,中国摄影报一年期,颁发优秀作品证书。

艺术类:

金质收藏1幅(组),每幅(组)稿酬10000元,颁发一级收藏证书;

银质收藏2幅(组),每幅(组)稿酬3000元,颁发二级收藏证书;

铜质收藏4幅(组),每幅(组)稿酬500元,颁发三级收藏证书;其中1幅(组)为“吉林农信杯”摄影大赛专题奖。

优秀作品25幅(组),每幅(组)稿酬200元,中国摄影报一年期,颁发优秀作品证书。


六、投稿地址:

1.参赛作品需以JPG格式提交,文件不小于3M,图片长边应在3000像素以上;作品文件名称需以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的形式进行命名。

2.邮件主题标明:最美辉南+姓名+作品名称+电话

电子邮箱:hnxsyjxh@163.com
               29777776@qq.com
咨询电话:0435-8234360      

联 系 人:丁库

 

 

来源:影像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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