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稿】“工业画卷•魅力柳钢”全国摄影艺术大展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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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 网编:张晓芳 | 时间: 2017-6-7 | 浏览: 1531

“工业画卷•魅力柳钢”全国摄影艺术大展征稿启事

  “工业画卷·魅力柳钢”全国摄影艺术大展是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国文联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作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式上重要讲话精神为宗旨,以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建厂60周年大庆为契机,展现广西工业和柳钢新形象,展现职工新风貌,鼓舞士气、振奋精神、凝聚力量推动企业实现转型升级新目标而举办的全国摄影艺术大展。
    主办单位: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心    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工会  中国摄影家协会网、影像中国网、影像国际网
    协办单位:广西摄影家协会、广西企业摄影书画协会  广西北京文化艺术促进会、柳州市文联
    一、截稿时间:2017年5月15日0时起至2017年12月31日24时止
    二、征稿主题:工业画卷•魅力柳钢
    钢铁行业是传统产业,在当前产能过剩、国家宏观调控的情况下,加快转型升级,推进工业4.0 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尤为重要。柳钢作为有着近60年发展史的广西老牌重要工业企业,在企业实现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的进程中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发展奇迹,为广西经济与社会发展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被誉为广西的工业脊梁。本次大展,旨在围绕广西工业和魅力柳钢这个主题,通过摄影人的构思与创意,用他们主观与客观的视角展现广西、柳钢在推进工业4.0实现转型升级发展,对社会进步、经济建设等各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以照片的形式反映现代工业生产过程,大力宣传广西各工业企业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成就以及表现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的辉煌业绩,反映工业人的辛勤工作和火热生活,全面展示企业新形象,用摄影作品去表现工业4.0带给我们的艺术启示和文化内涵。
    三、征稿细则
    1.公开向社会征稿:柳钢面向全国摄影爱好者提供为期4天两个阶段(6月12日至6月15日,10月16日至10月19日)的柳钢生产现场拍摄创作。有意参与者须向主办方报名,并由主办方统一安排,食宿、交通费自理。具体参阅下文。
    2.本届大展面向世界各国、全国各地的摄影团体、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征稿,旨在通过摄影家的优秀摄影作品反映广西工业和柳钢绿色发展理念、循环清洁经济模式。
    3.作品创作时间应以近三年为主;彩色、黑白不限;每人投稿单幅限8幅以内,组照不超过3组(每组限8幅单张作品以内);参展作品不得改变原始面貌,只可作简单的明暗、对比、饱和度、反差、裁剪调整;图片文件名称为作品名称,组照须编号;作品不得装裱设计,照片中不得添加任何文字、字符和图案。
    4.经评委会评审,本次大展将评出入展作品共100幅(组);每幅(组)入展作品将获得稿酬800元人民币(税前),并获得荣誉证书一份(该证书可作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四、投稿方式
    请以电子文件方式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1M,长边要求800-1000像素,并将作者姓名、通讯地址、电话、作品标题、图片说明(500字以内)等信息准确无误地填入投稿登记表(附件1)中,与作品一并通过电子邮件传送。如是胶片作品,请自行转换成电子文档投稿。
    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参展作者必须以实名投稿,不允许以虚假姓名、他人作品参展。
    投稿邮箱:GXLGGHXJB@163.com(“广西柳钢工会宣教部”首拼)
    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9号,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工会,
    邮    编:545002
    联系人员:王希 周玉敏
    联系电话:0772—2592314,13707725723,010-65598095
    五、特别说明
    1.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用于举办展览和画册制作及宣传。作者务必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和调整后的数字文件(TIFF格式,300分辨率,最长边78厘米)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评选入展的100幅(组)作品在正式公布之前将在影像中国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3.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对于入展的100幅(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展览、相关宣传中长期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4.为彰显本次大展的公平、公正,本活动评委会、组委会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均不可投稿参加本次大展。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报送作品的唯一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利。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5.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存在著作权问题或纪录类作品真实性问题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收回作品稿酬和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
    6.本征稿启事最终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来源:影像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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