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中国好风光全国摄影大展——杏花村站征稿启事
截稿日期: 2017年12月20日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艺术摄影专业委员会
《大众摄影》杂志社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池州市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
协办单位:安徽省摄影家协会
池州市摄影家协会
牧童遥指处 池州杏花村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杜牧一首《清明》诗让池州杏花村名扬天下;杏花村人郎遂编撰唯一入选《四库全书》的村志--《杏花村志》使杏花村名垂千古。杏花村因此也被后人誉为 “天下第一村”。
作为池州市最佳摄影点之一的杏花村文化旅游区,以史载杏花村旧址为基础,规划建设面积35平方公里。已建成一区民俗体验区“
杏花村文化旅游区是国家水利风景区、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省级湿地公园,正争创国家5A级景区和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原生态,慢生活,深呼吸,杏花村文化旅游区欢迎您!
二、征稿细则
稿酬设置:
第五届中国好风光全国摄影大展各站将评选出60幅入展作品,再从所有站入展作者中选出20名优秀摄影师。
各站:入展作品60幅,稿酬各500元或同等价值礼品
所有站:中国好风光优秀摄影师20名,稿酬8000元或同等价值礼品
截稿日期: 2017年12月20日
投稿规则:
1. 投稿作品必须是拍摄于池州杏花村的自然风光与人文作品,单幅、组照(不超8张)不限。
4. 凡在本大展中入选者,都将获得由主办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入展作品将免费获得在大众摄影新媒体及合作平台“大众影廊”展示、推广的待遇。入选作品可根据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
5. 大展拒绝合作作品。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投稿者应自行承担由其投稿作品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责任。凡存在问题,以及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收回作品稿酬和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因此产生的调查、辨认、论证等费用由投稿者承担。
6. 主办、承办、协办单位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将所有入选作品用于出版图书、画册及推荐相关媒体发表,并在广告、宣传、展览及文化等活动中使用,并不再付酬。
7.组委会对本展览及本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来源:大众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