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稿】“摄影小镇——石塘”全国摄影大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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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 网编:张晓芳 | 时间: 2017-8-18 | 浏览: 2010

【大众摄影】“摄影小镇——石塘”
暨“千年曙光·行摄石塘”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截稿日期:2018年3月10日)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艺术摄影专业委员会、浙江省摄影家协会、《大众摄影》杂志社、石塘镇人民政府
    温岭石塘:新千年曙光首照地
    石塘镇位于我市东南沿海,区域面积28.47平方公里,海岸线长达58.6公里,辖58个行政村(其中纯渔业村54个),常住人口7.3万,是全国著名渔业乡镇、省渔业重镇,拥有登记在册的各类海洋捕捞船只1600多艘,常年水产品总量30万吨,拥有国家一级渔港——石塘渔港。
    这里是中国大陆新千年第一缕曙光首照地,被原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赞为“曙光首照地,东海好望角”。这里的石屋依山傍海、错落有致,千年曙光碑、滨海绿道、九曲城头、陈和隆旧宅、石碉楼群等壮美景观和省级文保单位星罗棋布,素有“画中镇”和“东方巴黎圣母院”的美誉。这里的里箬、东山、东海三个中国传统村落古色古香;这里的大奏鼓、七夕小人节两项国家级非遗流转百年;这里风味美食“一粽”、“二面”、“三圆”、“四羹”、“五花色”让人留恋;这里的民间工艺海洋剪纸、船模、贝壳画等极富特色。
    石塘正在以“高标准打造省级半岛旅游度假区,建设‘吉祥石塘’”为目标,依托阳光、石屋、沙滩、民俗等旅游资源,走出一条渔、工、贸、游联动发展之路。成功创建省旅游强镇,荣获首届“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全国最具魅力的乡村旅游目的地”、“浙江省民间民族艺术之乡”、“中国十大特色名镇”等称号,打响了“阳光石塘”品牌。      
    为加快推进“特色小镇”战略,推广风光美、人文美、建筑美旅游概念,更好地展示温岭石塘镇自然风光、独特的建筑文化和别具情韵的风土人情,提高石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拟举办“千年曙光.行摄石塘”全国摄影大展。
大展特设:
     入展作品100幅  稿酬各800元;
    凡在本大展中入选的作者,都将获得由《大众摄影》杂志社颁发的荣誉证书,入展作品还将免费获得在大众摄影新媒体及合作平台“大众影廊”展示、推广的待遇。所有入选作品均可根据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
    稿酬中的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征稿规则:
1、全国各地、港澳台以及海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单幅、组照均可(组照4-8幅)。每组组照按一幅作品计算,。
2、作品彩色、黑白均可,但必须取材于石塘境内,谢绝大幅度后期处理。
3、投稿地址:
http://www.pop-photo.com.cn/forum_696_1.html  点击即可进入。
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500K,长边要求600—1000像素。投稿者注册时均需填写作者真实姓名、通迅地址、邮箱、电话,身份证号,注册成功后,在投稿区发帖时只需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以及简要说明,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
4、评选结果进行公示,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入选作品数字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jpg格式不低于5M)。作者请务必将获选作品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能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获选资格。
5、主办方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将入选作品用于出版图书、画册及推荐相关媒体发表,并在其广告、宣传、展览、文化等活动中使用,并不再付酬。
6、 大展拒绝合作作品。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7、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8、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入展资格。
9、主办单位拥有大展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来源:大众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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