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摄影报】纪念“枫桥经验”55周年全国摄影大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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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 网编: 韩雪 | 时间: 2018-9-30 | 浏览: 945

纪念“枫桥经验”55周年全国摄影大展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为此,1963年党和国家领导人就曾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之后,"枫桥经验"得到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成为新时期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典范。 

 2003年、2013年,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多年来,“枫桥经验”不断升级,焕发出全新的光彩,全面融入网络时代,为社会治理插上信息化翅膀。面对转型期的新矛盾,枫桥镇构建起多元共治的全新格局,枫桥创新实施“双轮驱动”,让“枫桥经验”成为经济快速发展与社会活力迸发的强大驱动力。 如今,古镇枫桥正朝着平安中国先行区不断迈进,一个美丽、富裕、平安、活力的新枫桥形象越来越清晰。

 为宣传好“枫桥经验”,充分运用摄影这一直观的艺术形式,助力平安建设,提升诸暨的对外知名度,诸暨市政法委、诸暨市公安局和中国摄影报社联合举办“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纪念“枫桥经验”55周年全国摄影大展。热诚欢迎广大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诸暨市政法委、诸暨市公安局、中国摄影报社

协办单位:浙江省摄影家协会、诸暨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诸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诸暨市枫桥镇人民政府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dz.cppfoto.com)

战略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人民网图片频道、新浪网图片频道、搜狐摄影频道、中国摄影家协会网、影像中国网、中国网图片中心、中国新闻图片网、携程活动、中国报协网、中国国家公园网

征集推广平台:视觉中国500PX、新浪爱拍

征集主题

围绕“枫桥经验”,征集反映以“平安中国 法治中国”为主题,突出“枫桥经验”在新形式下“升级版”的新内涵等内容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2018年9月至11月3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入展作品100幅/组,稿酬各人民币800元,并赠送全年中国摄影报一份,及中国摄影报报友证,享受合作景区优惠政策。

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中国摄影报社向入展投稿者给付,并从其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摄影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限4-8幅)。每幅/组照片要有1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

3.作品征集地域不限,但为了充分挖掘诸暨本土“枫桥经验”,入展作品至少50%应该在诸暨行政区划内创作,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

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作品的入展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 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的大尺寸数据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请投稿者务必于接到通知后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该展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将在该展官方网站——诠摄汇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中国摄影报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诠摄汇网将公布入展作者的名单。

6.作品入展后,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作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作者承担;投稿者作者未配合勘察的,其作品的入展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7.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8.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9.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0.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1.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2.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摄影专家、学者进行评审。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官方网站:投稿者可在诠摄汇网“参展”专区(dz.cppfoto.com)“枫桥经验全国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推广征集平台:投稿者亦可在500PX中国社区“中国摄影报活动”部落(500px.me/tribe/cppfoto)活动专区或新浪爱拍(aipai.sina.com.cn)中注册并参与投稿。

2.光盘、U盘投稿:

光盘、U盘包装盒上注明该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投稿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U盘存储形式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 纪念“枫桥经验”55周年全国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杨旸  电话:010—67014849

3.网络及光盘、U盘投稿不得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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