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摄影】杂志 “康美千岛湖”全国摄影大展 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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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 网编:麦田君 | 时间: 2021-3-31 | 浏览: 3493

“康美千岛湖”全国摄影大展 征稿启事

淳安县是浙江省设立的首个特别生态功能区。围绕“坚定秀水富民路,建设康美千岛湖”总战略,淳安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县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改善。由枫树岭镇下姜村及周边 32 个村组成的“大下姜”乡村振兴联合体成效显著,已成为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框架下的乡村振兴发展示范。为进一步宣传推介淳安深绿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展示“大下姜”乡村振兴新风貌,特举办“康美千岛湖”全国摄影大展。热忱欢迎广大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杂志社

中共淳安县委宣传部

中共淳安县千岛湖大下姜乡村振兴联合体委员会

协办单位: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杭州市摄影家协会

淳安县摄影家协会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1 年 5 月 31 日(投稿须在此期间内送达)。


征集内容:

全面征集反映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框架下的康美千岛湖和“大下姜”联合体建设成就的摄影作品,分“康美千岛湖”和“梦启大下姜”两个板块进行征稿。

1.康美千岛湖:通过摄影作品,记录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过程中的动人画面,全面展现千岛湖康美环境、康美产业、康美生活和康美团队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果。

2.梦启大下姜:通过摄影作品,展现大下姜一流的自然环境和深厚的人文底蕴,展示乡村振兴发展成果,展现干部群众争先创优,践行先富带后富、实现共同富裕的精神风貌。

展项设置:

入展作品100幅(其中“大下姜”题材作品20幅),稿酬各人民币 800元。

《中国摄影》杂志将为入展作品颁发荣誉证书,作者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相关规定,凭此累积入会申请积分。

 

大美千岛湖  胡建明摄


征稿细则:

1.全国范围内的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鼓励近年创作的新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按一幅作品计算稿酬,每组4-8幅照片)。

3.作品必须取材于淳安县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本大展只接收电子投稿,投稿作品应为 JPEG 格式,文件量不大于 2M,图片长边边长不大于 2000 像素。每幅作品请以“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的形式进行命名,并认真填写参展表。参展表和参展作品一并用压缩包发至征稿邮箱(参展表只需填写一张,如有多件作品投稿,请在参展表中注明所有作品的名称)。


点击下载“康美千岛湖”全国摄影大展参展表格:

 参展表.docx(15.2 KB)


5.主办单位将向入展者统一调取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Tif 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 50M,jpg 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 7M)。请入展者务必于接到通知后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6.该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将在《中国摄影》杂志官网进行为期 7 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公布入展名单。

7.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激情   程海波摄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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